蔡勇副厅长带队开展志愿者普法和城乡供水一体化调研活动
发布时间:2021-04-16 作者:佚名 来源: 江西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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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使广大水利干部职工和其他相关部门从事农村供水的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江西省农村供水条例》,自觉依据《条例》推进农村供水规划、建设、监管和运行等工作,5月22日至23日,省水利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蔡勇带队赴新余水务集团第四水厂、下村加压站、分宜县钤山自来水厂等企业开展志愿者普法和城乡供水一体化调研活动。
蔡勇强调,《条例》是我省农村供水领域重要法规,是做好农村供水工作的基本遵循。有关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特别是要抓好施行前的学习宣传工作,为《条例》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不断提高依法履行农村供水工作领导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具体从事农村供水工作人员,要先学一步,学深悟透,牢记农村供水规范要求,熟练掌握法规知识,履职尽责。要根据不同对象,明确学习宣传重点,运用“法律明白人”、志愿普法宣传员等多种方式,不断丰富内容,增强学习宣传效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宣传格局。
蔡勇指出,新余市在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方面取得较好社会效果,做了很有益的探索,值得全省各地学习和借鉴。水利部门一定要思想认识再提升,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咬定目标,久久为功。在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发展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三大关系:一是处理好新余模式和广义城乡供水一体化之间的关系;二是处理好巩固提升与十四五规划之间的关系;三是处理好城乡一体化广义与狭义之间的关系。对中国水务在新余市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工作要及时总结,提炼做法和经验,分析不足,为下一步按广义模式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打下良好基础。
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相关单位、新余市水利局相关负责同志一起参与调研。
原文链接:http://slt.jiangxi.gov.cn/art/2020/5/27/art_27439_18259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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