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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委托行业组织承担事项清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6  作者:佚名  来源: 广东省水利厅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发改经体〔2016〕265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委托行业组织承担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

  责任处室:省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处

  承接单位: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

  承接内容:省内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审核及二级、三级审定过程中的技术评审、发放证书和牌匾及证书延期技术复审等具体工作。

  二、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

  责任处室:省水利厅监督处

  承接单位: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

  承接内容:省内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申请材料受理及审核、现场检查抽查、颁证授牌和证书延期复核等评审的具体工作。

  三、水利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发证

  责任处室:省水利厅监督处

  承接单位:省水利学会

  承接内容:受理考核申请材料、组织考场、考试人员身份验证、考试人员能力审核、试卷评卷、证书发放等事务性工作。

  四、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

  责任处室:省水利厅人事处(离退休人员服务处)

  承接单位:省水利学会

  承接内容:省内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的受理、整理工作,组织召开评审工作会议,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报送职称评审有关材料和数据,办理登记发证等相关工作事项。

  承接单位按上述清单规定履行相关职责,不得以我厅名义或委托事项为由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责任处室负责对承接单位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对委托事项负责。上述委托事项相应的法定职责不发生转移,仍由责任处室承担。

  

  

  

  广东省水利厅

  2020年11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lt.gd.gov.cn/gggs8727/content/post_3130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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