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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现状与对策

发布时间:2021-04-16  作者:佚名  来源: 甘肃省水利厅

  本站讯 地下水是重要的战略性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省政府公布地下水超采区以来,平凉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思想、新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增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的意识和责任感,通过采取积极措施,平凉市超采区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地下水保护工作仍然十分艰巨。在巩固治理成效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加强超采区治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地下水超采现状

  2016年,省政府公布我市崆峒区、泾川县、静宁县三处浅层小型一般超采区,超采面积255.49平方公里,超采量53.95万立方米。根据《甘肃省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要求在2030年前通过水源置换中水回用工程替代53.95万立方米地下水开采量。

  二、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主要措施和成效

  1.科学制定超采区治理方案。“十三五”期间,先后制定印发《平凉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和年度治理工作计划,提出要强化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推进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源井关闭、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利用雨洪水和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逐步缩小地下水超采区面积,促进地下水采补平衡。

  2.明确治理措施,推进综合治理。一是严格地下水取水许可管理。严格地下水审批制度,在3个地下水超采区,除生活用水更新井或抗旱应急供水外,一律不审批新打机井。持续推进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制定《平凉市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与水位双控方案》《平凉市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建立健全了已建机井信息名录和数据登记造册。二是实施自备水源井关闭。3个超采县(区)持续推进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内自备水源井关闭工作,共关闭自备水源井353眼,压减地下水开采量731.78万立方米。三是建设高效节水工程。加快实施高效节水工程建设,3个超采县(区)先后落实资金7430.96万元,共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6万亩,退减农业灌溉用水量566.04万立方米。四是提升地表水供水能力。加快推进地表水工程项目建设,建成崆峒北杨涧、泾川朱家涧水库,年新增地表水供水能力400万立方米;开工建设静宁县引洮供水二期供水工程,年可新增供水能力3900万立方米。五是推进再生水利用。为推进城市中水置换地下水开采,开工建设的平凉天雨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向华能平凉电厂年提供城市中水200万立方米以上(该企业已全部停用地下水,生产用水以崆峒水库地表水和城市中水为主),有效替换地下水开采。泾川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日可供城市中水5000立方米,主要用于园林绿化、扬尘治理等。静宁县城区再生水回用项目也在有效推进。

  3.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取得的成效。通过一系列综合治理措施,涉及我市3处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已取得初步成效。根据甘肃省地下水水位动态监测数据显示,3处超采区地下水位已经有所回升。在全省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阶段成果分析和甘肃省地质调查院对平凉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评估,已初步认定崆峒、泾川、静宁超采区地下水水位埋深属相对稳定区。

  三、存在问题

  一是地下水补给不足。受气候变化影响,降水对地下水的补给量持续减少。同时,泾河、葫芦河上游逐年加大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造成局部地区近年来天然来水量持续减少,地表水对地下水的补给量不足。二是地表水调蓄能力不足。全市水资源短缺且时空分布不均,汛期径流量占年径流量的64.3%,来水与用水过程不相匹配;全市35座中小型水库,多为不完全年调节或年调节水库,不能有效充分地进行调蓄,调蓄能力远远不能满足需水要求,致使冬春季节大量开采地下水。三是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资金筹措困难。超采区治理主要以实施高效节水工程、地表水和再生水水源置换等工程措施为主,项目实施投入较大,受地方财政筹措困难,每年投入超采区治理方面的资金有限。在超采区布设的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络还不完善,对地下水动态变化特征、分析评价地下水资源、科学制定应对保护措施的机制尚未形成。

  四、进一步加强超采区治理的对策和建议

  1.加快地表水开发利用工程规划建设进度。“十四五”期间,要积极争取加快崆峒水库改扩建工程、白杨林水库、刘李河水库、盘口水库、引洮二期静宁县供水配套工程等水利工程立项、建设进度,提升地表水供水能力,压减地下水开采量。

  2.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建议加快现有灌区改造,以发展滴灌、微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为主,进一步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适宜当地水资源条件的作物类型。同时推广全膜双垄沟播、覆盖保墒等先进种植技术,提高用水效率,降低地下水的开采量。

  3.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统筹配置区域内的各种水源,强化水资源的行业配置,提升再生水利用,严格地下水控制指标,推动形成节水型社会生产生活方式,保障用水安全。

  4.完善地下水监测工程。地下水动态监测数据是研究地下水动态变化和管理的主要依据。建议各级地方主管部门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力度,在地下水监测井县(市、区)建设地下水动态监测工程,形成地下水监测网络,实现地下水监测数据共享及统一管理机制,为科学制定地下水保护提供基础数据。(李继勇撰稿 曹乐审核)


原文链接:http://slt.gansu.gov.cn/slzx/dfss/pls/202103/t20210329_135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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