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开展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履职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10-26 作者:佚名 来源: 辽宁省水利厅
7月14至29日,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成立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形式,对鞍山、丹东、本溪3市开展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履职督查工作。
此次督查工作,查阅了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档案资料,抽查了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督查内容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监督管理、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等情况。
督查组与3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召开座谈会,针对现场调查和查阅档案资料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具体要求,并与被督查单位现场确认。
此次督查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提高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履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能力,推动强监管常态化、规范化、体系化,切实“看住人为水土流失”。
原文链接:http://slt.ln.gov.cn/zxpd/gzdt/202007/t20200731_39175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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