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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宣传贯彻《地下水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21-12-04  作者:佚名  来源: 江苏省水利厅

  12月1日,《地下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为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切实履行地下水保护治理法定职责,我厅组织制定宣贯方案,召开全省《条例》宣贯会进行部署。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条例》的核心要义,做好贯彻落实。《条例》的颁布实施,既是多年来我国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的实践总结,更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的具体实践,为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我省要主动担当、履职尽责,抓好《条例》的贯彻,努力实现立法目的、取得良好效果。

  会议要求,准确把握《条例》的最新规范,强化刚性约束。《条例》共八章六十四条,从调查与规划、节约与保护、超采治理、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既对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制定年度取水计划、严格重点区域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又对涉水特殊类型工程监管、应急备用饮用水水源建设、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造册等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我省要以地下取水井监管为核心,全面推进地下水取水井精细规范管理,坚决管住地下水取水。

  会议强调,要统筹推动《条例》的全面落地,抓好责任落实。《条例》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水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还涉及多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我省要进一步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合理分工,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形成共同保护地下水资源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完善地下水监管信息平台,严格依法行政执法,真正担负起《条例》赋予的职责,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供稿:厅水资源处 责编:厅办公室 许芬)


原文链接: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1/12/3/art_42712_10148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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