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25-12-03 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11月17日,自治区水利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水利系统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生效友主持会议,厅领导班子成员、厅机关各处室及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在“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的重要时期,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次全会胜利召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自治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擘画,科学谋划了“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重大原则、主要目标、战略任务、重大举措,意义重大。
会议强调,要深刻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水网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我区区情水情和产业布局,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发展水安全。要聚力开源增储,夯实用水根基,构建“一主两翼,三纵四横,西引东调,外联内通”的水网总体布局,统筹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集约调配、河湖生态系统保护治理、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等功能,加快推进引调水工程、新建水库工程、水权转让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科学谋划国家区域水网中我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千方百计增加水资源可利用量。要坚持节流提质,提升利用效能,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把节水作为战略性举措,以节水扩大发展空间,健全完善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乡节水降损制度体系,加强再生水、矿井水等综合利用和雨洪资源化利用,提高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要加强保护治理,守护河湖安澜,持续做好河湖长制、幸福河湖建设、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等工作,保护好黄河母亲河,深化“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等重点河湖保护治理,推进“十大孔兑”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持续推进西辽河流域生态修复,传承弘扬水文化,形成“江河哺育人民、人民守护江河、人水和谐共生”的江河保护治理格局。
会议要求,要全面深化水利改革,消除行政审批卡点,破解营商环境痛点,打通基础设施堵点,解决受困于水难点,着力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快推动节水科技创新和重大水利改革任务。要将党的领导贯穿水利事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全面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鼓足干劲、真抓实干,坚定不移推进自治区水利高质量发展,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作用进一步提升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原文链接:http://slt.nmg.gov.cn/sldt/ldhd/202511/t20251117_281895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