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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机关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通过认定

发布时间:2025-12-03  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12月1日,水利厅机关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顺利通过自治区档案局专家组认定,成为全区第二家机关数字档案室建成单位,标志着水利厅档案管理工作迈入数字化、规范化、智能化新阶段。

  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是自治区“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明确的一项重要内容,2024年,水利厅被确定为自治区3家机关数字档案室试点单位之一。评审现场,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验、系统演示等方式,对水利厅数字档案室建设规模、标准规范、管理水平、利用成效及安全保障能力等进行了全面评估,对水利厅试点建设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水利厅数字档案室符合自治区数字档案室建设规范要求,同意通过认定。

  近年来,水利厅高度重视推动水利档案数字化转型升级,按照“统一规划、逐个梳理、分步实施”的建设原则,逐步构建起覆盖电子档案全流程的数字档案管理体系。特别是启动机关数字档案室试点建设以来,进一步明确厅办公室统筹、综合保障中心与技术支撑单位具体实施的组织体系,严格对照相关标准规范,高标准完成了智慧一体化库房建设,打造了涵盖多门类的水利特色档案资源库,成功部署覆盖电子档案全生命周期的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构建起“制度+技术+人员”三重安全防护机制,不仅有效盘活了水利档案资源,也为工作决策、工程建设等提供了精准、高效的档案支撑。

  水利厅将以此次通过认定为契机,严格落实自治区档案局工作要求及专家组意见建议,持续深化建设成果应用,切实做到“真用、好用”,同时大力开拓档案资源多元化利用场景,充分发挥试点示范效应,不断提升档案工作在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全区水安全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更好助力全区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lt.nmg.gov.cn/sldt/slyw/202512/t20251202_2826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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