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单水生态补偿协议在扬州签约
发布时间:2025-12-09 作者:佚名 来源: 江苏省水利厅
12月5日,在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技术支持、扬州和仪征水利部门协调推动下,江苏省仪征枣林湾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与扬州园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功签订水生态产品补偿协议。根据协议,扬州园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连续三年每年出资30万元,专项用于补偿枣林湾在水质净化与洪水调蓄方面提供的水生态产品服务价值。
该协议的突破性在于将“存量项目”按市场规则进行生态补偿,这一做法在全国尚属首例。“存量项目”是指已经建成、存在了相当一段时间、并且一直在产生效益的项目。过去,生态补偿更多关注新开发的项目,要求它们从一开始就为环境“买单”。现在,已享受多年生态红利的“存量项目”,也开始通过市场化方式为长期享受的“好山好水”支付费用。
据悉,该协议聚焦将“无形”的调节服务类水生态产品转化为“可量化、可交易”的生态资产,为《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落地实施积累了重要实践经验。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综合研究处处长夏朋表示,扬州将水产品“老项目”焕新思路向市场要补偿的做法,实现了重要突破。
作为宁镇扬都市圈“生态绿心”,枣林湾经过十余年系统性生态修复,森林覆盖率实现显著提升。本协议签订将进一步巩固区域生态保护成果,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优质生态服务,助力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签约企业表示,将持续探索“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双赢模式;管理方承诺将资金专项用于河道治理等工程,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扬州市水利局副局长张东培表示,扬州将以本次试点为样板,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快推进全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库建设,为“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与区域可持续发展探索新路径。
来源:扬州市水利局
责编:省水利信息中心 史晔
原文链接:http://jswater.jiangsu.gov.cn/art/2025/12/9/art_42852_11688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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