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关于石柱火风储一体化试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7-23 作者:佚名 来源: 重庆市水利局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石柱火风储一体化试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212-500240-04-01-434040)和《石柱火风储一体化试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79.74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3720.09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2898.41万元,方案新增投资821.6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46.14万元,植物措施135.24万元,监测措施63.18万元,临时措施215.20万元,独立费用110.09万元,基本预备费40.1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11.64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请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石柱火风储一体化试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石柱火风储一体化试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3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88707091)
附件1
石柱火风储一体化试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石柱火风储一体化试点项目 | 流域管理机构 |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市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 ||||
项目规模 | 总装机规模为25万千瓦,建设220千伏升压站1座、110千伏升压站1座、集电线路270.68km | 总投资 (万元) | 156079.59 | 土建 投资(万元) | 32408.84 | ||||
动工时间 | 2023年7月 | 完工时间 | 2024年1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5年 | ||||
工程占地(hm2) | 79.74 | 永久占地(hm2) | 4.28 | 临时占地(hm2) | 75.46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86.08 | 25.50 | 0 | 60.58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及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中山、低中山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79.74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 10813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9629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风电机组工程防治区 | 主体:排水边沟6609m; 新增:表土剥离2.59万m3,全面整地8.30hm2,表土回覆1.80万m3。 | 主体:撒播种草48933m2,喷播植草8549m2,三维植物网护坡25572m2。 | 新增:临时覆盖15500m2,临时拦挡852m。 | ||||||
集电线路防治区 | 主体:排水边沟62677m; 新增:表土剥离0.39万m3,全面整地17.25hm2,表土回覆0.39万m3。 | 新增:撒播种草17.25hm2。 | 新增:临时覆盖6000m2,临时拦挡3568m,临时截水沟4620m,场地清理25.34hm2。 | ||||||
升压站防治区 | 主体:截水沟893m,排水沟401m,道路边沟611m,雨水管网449m; 新增:表土剥离0.86万m3,全面整地0.92hm2,表土回覆0.18万m3。 | 主体:撒播种草3000m2,喷播植草4737m2,框格梁植生袋护坡8014m2,景观绿化1522.5m2。 | 新增:临时覆盖2000m2,临时拦挡438m。 | ||||||
弃渣场防治区 | 主体:截水沟2885m,排水沟1143m,挡渣墙607m,沉砂池10座; 新增:表土剥离1.69万m3,全面整地8.01hm2,表土回覆3.16万m3。 | 新增:撒播种草8.01hm2,植树20025株。 | 新增:临时覆盖15500m2。 | ||||||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 新增:表土剥离0.24万m3,全面整地1.10hm2,表土回覆0.24万m3。 | 新增:撒播种草1.10hm2,植树2750株。 | 新增:临时覆盖3800m2,临时排水沟810m,临时沉沙池3座,临时拦挡325m。 | ||||||
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 新增:全面整地3.68hm2。 | 新增:撒播种草3.68hm2,植树9225株。 | 新增:临时覆盖31600m2,临时拦挡2021m,临时截排水沟1075m。 | ||||||
施工便道防治区 | 新增:表土剥离0.006万m3,全面整地0.03hm2,表土回覆0.006万m3。 | 新增:撒播种草0.03hm2,植树82株。 | 新增:临时排水沟82m。 | ||||||
投资(万元) | 2472.71(新增146.14) | 707.08(新增135.24) | 215.20(新增)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3720.09(新增821.68) | 独立费(万元) | 110.09 | ||||||
监理费(万元) | 24.87 | 监测费(万元) | 63.18 | 补偿费(万元) | 111.64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况力 | 法定代表人 | 熊雄 |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88号14-6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53号1幢13-1、13-2、14-1、14-2、15-1、15-2 | ||||||
邮编 | 400010 | 邮编 | 400020 | ||||||
联系人及电话 | 冯倩/18***39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耀武/18***69 | ||||||
电子信箱 | 10***62@qq.com | 电子信箱 | / | ||||||
传真 | / | 传真 | / | ||||||
原文链接:http://slj.cq.gov.cn/zwgk_250/fdzdgknr/xzxk/xzxkjg/202307/t20230717_121552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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